我院拟对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消防维保服务项目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YJSWSZX-2021-12-24号
2.采购项目名称: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3.采购人: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
二、资金情况:9.5 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官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函或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界面截图);
7.2 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28日0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采管办获取。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登记;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15:00前(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2月31日15: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特别提醒: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现场递交资料人员在本公告发布日期前14天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不得作为响应公司代表参与递交活动。)
十、磋商地点: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行政楼7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西路二段92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78090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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