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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 绿化养护外包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2   来源:本网  点击量:1138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拟对其绿化养护外包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YJSWS-磋[2021]-07-12号。

2.采购项目名称: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绿化养护外包采购项目。

3.采购人: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

二、资金情况

金额:10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以在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官网发布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将本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查询结果网页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装订于响应文件中,供评审小组审查。如有漏装,错装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获取时间:2021年7月13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报名登记:自带U盘拷贝或通过电子邮箱发放电子档,报名地址: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采管办;

供应商办理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16日14: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7月16日14: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三住院楼八楼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西路二段92号

邮编: 628000

联 系 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13881258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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