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经销商:
根据广元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精神,我中心拟对西院区医用电梯(见附件)维保服务进行公开询价,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按照相关要求,按时投递。
一、请各投标单位将投标报价回函表、封面公司名称需加盖公章、法人签字盖章密封后送交,投标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23日上午9:00点前送到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学装备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1、封面、目录(标明页码)、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分项一览表、设备参数配置;
2、合法有效的企业资质:
营业执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工程技术人员资格: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均在有效期内;本公司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一览表,应包括从业年限,作业人员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复印件;以委托人名义投标的,须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详细的维保方案(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方案)和售后服务方案;
(注: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不按要求提交材料无效。)
三、投标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注: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恶意提供伪劣、弄虚作假的相关材料谋取中标的,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成交原则。
投标文件是否完全响应询价文件参数要求,由评标小组通过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参数认真比对,以“综合评分法”为原则,经小组一致认为投标产品参数在综合性能上满足采购方使用要求,即视为完全响应询价文件 参数要求;所提供的有效报价不高于6万,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将组织评审小组进 行评审,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五、中标通知。
评审结束后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将在外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到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学装备科签订采购合同。未中标的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六、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
电话及传真:0839-3451422。
手机:13096475273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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