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医院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我院经研究决定及时对医院安保服务项目招标,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企业积极投标。招标内容如下:
一、招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保安服务资质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的保安服务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
2、凡有相当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良好美誉,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的服务供应商均可参加。
3、具有医院或类似服务业绩。
二、投标供应商保安人员素质要求:
保安人员年龄在50岁以下,身高170m以上,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有一定的保安经验,懂安防、技防技能。
三、服务地点:
广元市利州西路三段116号(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院内)。
四、服务期限:
一年。
五、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5名保安,劳务费面议。
六、其他事项:
1、招标人报名随身带有单位介绍信,经有关部门考核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单位简介和投标书等资料前来报名以上提交的文件需提供原件(原件延后退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递交投标书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0日上午12:00,逾期作废。
3、投标书递交地点: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保卫科(广元市利州西路三段116号)邮编628001、电话(传真)0839-3451422 、联系人:陈慧明(13881258222)。
4、投标办法:在满足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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