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元市利州区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精神,我中心将对宫腔镜系统等设备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编号:GYSJSWSZX201502
(二)项目名称:宫腔镜(1台)、纤维喉镜(1台) 、排痰机(1台)、产后综合康复治疗仪(1台)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询价内容:技术参数及价格
二、供应商资质及设备质量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注册资金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
3、投标人须持合法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注册证复印件,进口设备需提供报关单等;
5、投标人在四川地区内有销售、售后服务机构。
(二)设备质量要求
1、总体要求:知名品牌,符合临床使用需要,操作简便,耐用,工艺精良;细部处理精致。
2、质量保证
(1)应保证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
(2)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规定的技术质量标准,使用的材料应是合格并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
(3)应保证设备运输途中的安全性,设备安装必须满足采购单位的要求。
3、售后服务
(1)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
(2)出现上述情况,成交供应商应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缺陷的部件或整体;
(3)设备安装调试、技术及操作培训满足采购单位要求。
三、询价文件领取时间、方式
北京时间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4月15日09:00-11:30时;询价文件在四川省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设备科领取。
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送达方式、地点
(一)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送达方式及地点:在规定时间内由专人送达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设备科。
五、评审方法
(一)评审方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及“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原则,采用最低评价法进行评定。
(二)具体评审标准: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以价格最低成交,在同等价格下,供货时间最短的成交,如价格均最低,供货时间均最短,则售后服务承诺好的成交。
六、交货时间、方式及地点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免费送到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安装、调试。
七、资金支付
设备验收合格后,由精神卫生中心支付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北京时间2015年4月15日15:00,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现场开标。
九、联系方式
电话:0839-3454083
传真:0839-3451422
联系人:丁先生 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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