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拟就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参加磋商。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四川省广元市城区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服务期限:三年,每年签订合同,采购人视其服务能力与质量有权续签合同或重新招标。
(五)项目概况:聘请全年法律顾问,具体技术要求和详细内容参阅磋商文件。本项目为一个整体,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分拆。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人资质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
2、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有不少于5名专职职业律师,其中执业5年以上的律师不少于3名;
3、注册地址在广元市城区;
4、近三年有市级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经历;
5、具有丰富医疗法律法规事务实践经验,实际处理过一定数量(原则上不低于五件)的与医疗有关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
6、能够指派2-3名执业律师提供相应法律服务;
7、律师执业上年度考核等级为称职以上;
8、无违法违纪、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接受指派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2、有不少于2年的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经验;
3、熟悉行政法及医疗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了解医疗政策法规特点和基本情况;实际处理过一定数量的与医疗有关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3日—2022年12月25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单位应将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材料直接交至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法律事务办公室。(东院区门诊综合楼七楼)
(三)报名时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参加时);
4、相关业绩证明资料;
5、参与本项目的组织架构、组织方案、人员投入、服务方案等。
所以资料都须加盖公章,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在信封或包装上骑缝加盖公章,待磋商时现场开启。拟一份文件资料清单,列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交于报名处。
四、现场磋商信息
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需供应商到场参与磋商,最终确定成交人。
(一)时间:2022年12月26日下午14:30
(二)地点: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综合楼七楼。
五、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法律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518330690
附件:磋商须知.docx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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