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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18   来源:本网  点击量:3643



各安全技术服务公司: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和《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安办〔2016〕26号),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提升安全监管效能,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贯彻落实广元市安委会《关于全面构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的实施意见》(广安委〔2018〕15号)的工作要求,具体规定和要求如下:

一、请各投标单位将投标报价回函表,封面公司名称需加盖公章、法人签字盖章后按时送达。投标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1日上午10:00前专人送到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采管办,逾期不予受理。

二、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1.封面、目录(标明页码)、投标报价一览表;

2.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委托人名义投标的,须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人必须提供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2. 投标人必须按照院方确认的所有风险点依据国家相应的标准规范进行全方位的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体系建设工作。

3.本次招标控制价:6万元。

注:此次报价费用包含本项目所有费用,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如果虚假承诺导致中标并签订合同,却无法实现者,除合同无效外,将被视为虚假应标(提供承诺函),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成交原则。

1.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最终报价,报价应包含燃料动力费、培训、线下资料、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各岗位告知卡、风险点告知卡、系统使用、人工费用等全部费用

2.投标项目是否完全响应询价文件参数要求,由评标小组通过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参数认真比对,以“最低评标价法”为原则,经小组一致认为投标项目参数在综合性能上满足采购方使用要求,即视为完全响应询价文件参数要求;所提供的有效报价,我院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五、中标通知。

评审结束后,医院采管办将在2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公告,中标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到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采管办签订采购合同。未中标的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8981271388  (柏先生

 附件.docx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 

2019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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