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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关于救护车报废处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8   来源:本网  点击量:77

我院现有2台救护车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报废,现需报废处置。回收企业须具备以下资格:

一、四川省商务厅核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二、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来者请提供企业合格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10月25日18时。联系人:蒲先生,13981230466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310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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